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章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第十二条已修改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地区,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并设置保护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线。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