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七十四条有效业主自行管理物业、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和原有住宅区实施物业管理的,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9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