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开展活动。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