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七十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机构信用档案,记录其设立与备案、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级评定结果等信息,并依法向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