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六章 人才支撑第三十四条有效政府有关部门和管委会应当制定和完善人才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在引进手续、工作许可、户籍或者居住证、出入境手续办理以及住房保障、医疗服务、老人赡养、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9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