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五条有效本市鼓励国内外科技成果在本市实施转化,并予以支持。单位和个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