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第四十条有效本市支持创办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科技企业孵化机构。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应当加强服务设施和功能建设,为初创期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管理运营、技术研发、检测检验、管理咨询等服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29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