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八章 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十八条有效农村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应当由村民交村保洁员或者自行投放至村内指定的有害垃圾收集点。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