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康养产业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康养产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管理,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员工上岗前应当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其他法定资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