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康养产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管理,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员工上岗前应当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其他法定资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