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鼓励利用自然风光、清凉气候、森林资源、地热资源等,依法拓展核心景区周边康养功能,加快康养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康养基地。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