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剑门蜀道保护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剑门蜀道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