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二十九条有效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当充分发挥统筹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阅读服务、影视观赏、戏曲表演、普法教育、艺术普及、科学普及、广播播送、互联网上网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并根据其功能特点,因地制宜提供其他相关公共服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