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