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