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民族新村居住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县域内工业园区、农业开发区和风景名胜区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