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依照相关规定实行失职问责、尽职免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