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预防与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纠纷预防与化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