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养马岛岛屿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利用和相关管理等活动。

养马岛岛屿范围至岛屿周边海岸线,面积约13.5平方公里;周边海域范围东、西、北侧以养马岛海岸线为基线外延1公里,南侧至陆域海岸线。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