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科技创新促进及其相关活动。本条例所称科技创新,是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活动。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