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宜春明月山景区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十项规定,开展攀岩、滑翔等高风险运动危及风景名胜资源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由宜春明月山管委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