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每个阶段确定一个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申请人在每个审批阶段按照规定填报一张申请表单,提交一套申报材料。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满足土地、规划条件后,申请人可以按照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基基础和地下结构、地上结构等施工进展顺序,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