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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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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养护

第十三条

有效

市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古树名木生物习性、生长现状、保护级别等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并定期组织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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