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依法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