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除本条例已规定处罚的外,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