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从事地下水节约、保护、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