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污染防治第四十二条有效在泉域保护范围以及岩溶强发育、存在较多落水洞和岩溶漏斗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建设项目。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