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调查与规划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工作。调查评价成果是编制地下水保护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规划以及管理地下水的重要依据。调查评价成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