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赈灾、助医等社会公德活动,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