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在市中心城区居住的暂不符合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持有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