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有效

市场化委托建设单位有本条例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投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且项目未完成的,可以暂停项目进行;拒不改正的,市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