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市其他有关部门,根据特区城市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年度土地开发供应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