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在特区内实施的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30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