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十三条有效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纠纷,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30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