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使用、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