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载体建设,建立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