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审批和公布。风景名胜区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出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