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浦东新区应当通过保障民生服务设施、共享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构建便捷社区生活圈等方式推进城市更新空间复合利用。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