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第六章 浦东新区城市更新特别规定第五十八条有效浦东新区应当通过保障民生服务设施、共享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构建便捷社区生活圈等方式推进城市更新空间复合利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