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第四章 城市更新保障第四十二条有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及资金保障机制,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智慧化运营和管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