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第五章 长三角区域协作第四十三条有效本市推动长三角区域宣传、文化旅游、电影、教育等部门和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相关单位在红色主题文艺作品的选题、培育、研发、传播等领域加强合作,共同在文学、影视、舞台、美术、音乐、群众文艺和网络文艺等领域推出精品力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