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