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举办福州国际漆艺双年展等大型展示交流活动,振兴"中国脱胎漆艺之都"文化品牌,提升福州漆文化影响力。

鼓励和支持在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等国家级展示场所举办福州漆艺专题展览或者其他脱胎漆器技艺交流活动。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