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宣传脱胎漆器技艺,扩大脱胎漆器知名度:

(一)结合文化艺术节、传统节庆和民间习俗活动等,宣传脱胎漆器技艺;

(二)利用公园、景区、特色街区、机场、火车站和公益广告牌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展示脱胎漆器特色技艺和产品;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开展脱胎漆器技艺的宣传活动,普及脱胎漆器技艺知识。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