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文化工作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县的蒙古族文化工作,应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继承和发扬蒙古族优良文化传统,学习和吸收其他民族优秀文化,繁荣和发展蒙古族文化事业,为自治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