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文化工作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保障和促进自治县蒙古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