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冰葡萄酒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冰葡萄酒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对冰葡萄及冰葡萄酒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