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冰葡萄酒生产和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企业规模、种植基地及冰葡萄酒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