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管理第十八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建设住房申请人取得建设规划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到现场定位放线。地方法规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