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第八十二条有效本条例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在本市实施的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30日第八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