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第二十七条有效市规划委员会应当对收集的公众意见进行审议,经审议决定予以采纳的,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法定图则草案进行修改。市规划委员会在审议公众意见时,如认为必要,可以通知提议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席。市规划委员会对公众意见进行审议后,应当将审议结果书面通知提议人。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的法定图则应当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