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自治机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基本原则,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自治机关推动文艺创作的发展繁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各民族的文化艺术交流和协作,丰富各族人民文化生活。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